人人得而逮之


刑事訴訟法第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 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逮捕現行犯叫暴力!

在公共場所把人團團圍住,予取予求就不叫暴力?…


◎ 意猶未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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