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臉比賽

很久沒看新聞了!
不過…
不看應該會比看了來得好吧!




沉寂已久的反貪倒扁總部又要出招了!倒扁總部總指揮施明德宣佈結束一百一十七天的自囚,今天下午率領紅衫軍召開記者會,痛批民進黨政府踐踏司法,讓台灣司法淪陷,因此,他宣佈將發動第二波倒扁行動,倒扁幹部並要籌組台灣藍綠以外的第三勢力,第一戰就是參與年底的立委選舉。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7/04/01/TM-714983.htm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的特別費案,遭高檢署查黑中心以「貪污罪」起訴,結果是馬英九始料未及,他在同一天宣布參選2008年總統,同時請辭黨主席一職。

然而,特別費案後續發展如何,還是未知數,國民黨黨章規定「一審判決有罪不得獲黨提名」,在此「排黑條款」之下,馬英九的參選之途,恐怕不會太順遂。不過,馬英九堅持選到底,即使「一審判決有罪也要選」。

馬英九提出他的理由,指根據國家法律,三審判決定讞才會喪失參選資格,他不會為官司所困,一定選到底。外傳黨內同志有意在6月全國黨代表大會為他修改黨章,將排黑條款放寬至三審有罪定讞不得提名,馬英九表示不適當,卻也說這並非他一介黨員能干預。…

http://www.ettoday.com/2007/04/01/301-2075769.htm

為了反制綠營去蔣化運動,國民黨今天發起「熱愛台灣,捍衛中華民國」331大遊行,下午2時蔣家庶出的蔣孝嚴登高一呼,遊行正式展開,從率領泛藍群眾凱達格蘭大道出發,繞行中正紀念堂,宣誓要捍衛中正紀念的一磚一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31/17/cali.html

(最左邊那個別躲,不要臉你也有份!咦~他到底是姓章還是姓蔣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出爐,要求TVBS改正總經理、副總主持節目,未能落實新聞督導之責缺失,言猶在耳,昨天晚上李濤照樣主持二一○○全民開講;NCC委員對此表示,依法要等公文送到李濤手中才生效,李濤昨晚主持節目,合法但不合理。

李濤昨晚主持「二一○○全民開講」,同時以「承擔感恩,TVBS打落牙齒和血吞」、「順昌逆亡,政治魔手全面操控司法」為題,高調討論議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31/today-fo1.htm

被驗出毒物反應,胡瓜第一時間出面道歉,坦承因為好奇,也強調就只碰過這麼一次,他表示自己做錯事了,希望大家原諒他,鞠躬道歉,眼眶中還一度泛有淚光坦承犯了錯,胡瓜也向他合作的相關媒體道歉被驗出有吸大麻,第一時間胡瓜在律師陪同下,開記者會,表示自己是因為心煩和好奇,才碰了大麻,而這也是唯一的一次聲稱只碰了一次毒品胡瓜對於自己做了最差示範向社會道歉,也向合作媒體致歉。大部分的時間,都是由律師代為說明,胡瓜表情凝重,眼眶還一度泛有淚光胡瓜女友丁柔安沒有出席,律師解釋丁柔安沒碰毒品,是胡瓜和友人吸毒時,她也在場,頭髮被薰到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9/11/c5n5.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9/11/c5n4.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4/11/bzns.html

立委邱毅因質疑2004年320總統大選弊端而衝撞高雄地方法院,遭到判刑一年兩個月定讞,國民黨全體聲援邱毅。國民黨23日上午認為,邱毅所為,是為了要求法院儘早查封票匭,以釋社會對選舉弊案之疑慮;考量當時的政治風潮與社會動盪,是平息風潮所必要的不得已手段。法院竟重判邱毅,是對集會遊行人權的重度傷害。

昨天下午邱毅判刑確定的訊息傳出後,邱毅即對此表示抗議,質疑自己遭陳水扁總統的政治迫害,邱毅也直言不擔心自己的政治前途,卻掛念三個小孩的生計。

邱毅遭判刑確定的訊息傳回國民黨,全黨上下皆感遺憾。立院黨團立委同僚,替邱毅抱不平,黨中央也在第一時間聲援邱毅。……

…黨中央認為,原本應屬於人民的集會遊行人權,竟然可以將邱毅判刑一年兩個月定讞,這是一種對集會遊行人權的重度傷害,也是對所有弱勢社會運動團體的重度警告,此一判決不僅過重、過快,更是過度。

國民黨表示,現在的執政者已成為一個恐懼人民遊行,恐懼社會運動的政權。2005年環保團體聯盟公開集會時,有成員抗議警方限時結束而被逮捕;中華電信於總公司前合法罷工卻被警方依集遊法強制驅散;學生至教育部前陳情要求公開辯論學費政策,日後卻被依違反集遊法而起訴,目前正將送法院審理,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等等,現在邱毅的判刑,更是一次重擊。

國民黨除了表示嚴正抗議外,也將儘速發動修改集會遊行惡法,將人民集會遊行改為報備許可制,以徹底保障基本人權;否則第29條「最高刑期兩年」的規定,將是公民社會的恥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3/17/bxi5.html

哇塞!都是名人耶…

每個人臉皮都好厚,不知道要怎麼練才能練成如此的功力?…好厲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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