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視同作戲

正當日本遭受二次大戰以來最大的災難,頓時間核能安全變成人人關心的議題。相信沒有人樂見如此重大天災再次發生,但是,也沒有人能夠保證它不會再次發生。

有道是多做一分準備,就減少一分損失。唯一能信誓旦旦且對自己核能電廠信心滿滿的,恐怕只有在高竟戶麾下的高官們!

我說這些深受中國文化薰陶的官們若不是白蓮教可能就是義和團?不過,有人認為他們比較像是無敵鐵金鋼?甚至,也有人懷疑我們買的核燃料是偷工減料後輻射量較低的次級品,否則為何他們膽敢認為核電廠有神功護體且刀槍不入?

 


或許,真正的事實是公部門的官爺們早已備有方案可循,所以縱使被立委諸公及眾人質疑時仍能臨危不亂氣定神閒。

試想某年某月的某天在台灣不幸發生了核能外洩的公安事件,而且更不幸的有9n個人在此事件中身亡。此時社會大眾群情激憤開始究責,記者們也言詞咄咄追著官員逼問著…

最近5年以來進行21的安檢幾乎都是合格,少部份不合格的地方,也都複驗改善…,…我也想知道大火原因…
http://youtu.be/4o3thSsK2e8
這不是我的業務範圍…,沒有疏失、沒有疏失…
http://youtu.be/hxiGfpZeI3A
xxx的行為並不是在xxxx的管理範圍裡面…
http://youtu.be/hxiGfpZeI3A
因為依照xxxx法,登記了xxx然後變成xxx的時候好像沒有罰則…
http://youtu.be/6rGenc_UPoU
依法行政!
我要求成立一個小組,兩個禮拜之內提出調查報告…
http://youtu.be/wdwoe5j9DMc

最後,調查報告出來免不了有人會記過調職或受處份,然而,因公務人員官官相衛怠忽職守,而遭受生命財產損傷的平民百姓們卻可能得到如下的待遇。


【在工務管理上,我們認為該做的都有做了並沒有欠缺,因此依據這個部份我們拒絕賠償!】


公務體系向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能推則推能免則免。如果還有前例可參考時最好是想辦法把它拿來引用。

或說,如果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都能變成宋朝的公使錢了,那麼就算將來不幸發生核能災變,只要再次複製台中ALA夜店的處理模式也不無可能。

換言之,如果台中大火的懲處案例可以成為公務人員脫身的保命符,那麼相對地它就是敲響了普羅大眾的喪命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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