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諜自首既往不咎



姓名

張  名  青

綽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46/02/30

身份證編號

不詳

地址

中華冥國北京省北京市不歸路一胡二同 5 號

特徵

查詢緝原因

犯罪匪徒涉嫌於大庭廣眾下,公然恐嚇、脅迫二千三百萬人,意圖使我國國民心生畏懼,進而影響我國國民政治權利之合法行使,危害我國民主體制與人民對國家前途之自決權利。

可能出入處所

西起帕米爾高原,東到黑龍江,北到薩彥嶺,南到曾母暗沙。

注意事項

該嫌疑犯及共犯集團可能1至13億人,並持有1400顆飛彈,各單位查緝時請注意本身安全。

報刊單位

台湳市政府警擦局第二分局,內政埠警政屬刑事警擦局。

附記

張名青為來自匪區高幹,基於「奉行領袖遺志、服從政府領導、消滅萬惡共匪、解救大陸同胞」之最高原則,全民皆應視之為緝捕對象。

因提供線索緝獲或參與緝捕者,將於國慶大典上獲頒戰土授田證,並享有終身不限時、不限次免費進出慈湖、頭寮兩風水,及優先使用VIP停車格,以方便隨時報告蔣總統。

刊登專刊版號

97-10

報案電話(001)

刑事警擦局(九號分機):

0900-419419

檢舉信箱

台湳郵政 07-32

來文機關

台湳市政府警擦局第二分局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湳市警文二分刑字第9710210910號函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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